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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细
标题科技部“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资料
技术领域
行业
简介“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工作两个大局,努力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提高合作成效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内容
 
科技部“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资料
 
 
       科技部公布了《“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根据这一实施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工作两个大局,努力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提高合作成效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在拓展合作领域方面,将进一步扩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或特殊要求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教育部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都应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扩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扩大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对外合作与交流。
 
   在创新合作方式方面,将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合作研发,将重点任务纳入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中,合理分享 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重点扶持中外合作研发机构的建立,包括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扩大技术输出和技术转移,通过合作研究、联合调查、技术培训、科技援助等多种形式,促进技术及产品的出口,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启动并组织实施由我国主导的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及其活动,鼓励我国科技人员到国际组织任职,扩大我国科技的国际地位和影响。
    在提高合作成效方面,要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自主拥有或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大幅度提高我国科研在国际学术界、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在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包括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和壮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促进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方面取得新突破。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姚为克就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促进自主创新接受采访
 
      "十六大"以来,国际科技合作根据我国总体外交的要求和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为中心,营造更加开放的国际科技合作环境,提升科技合作层次,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解决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技术瓶径问题,促进科技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国科学家和科技型企业走向国际科技舞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国际科技合作的概况
      目前,我国已与1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并与其中 96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在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各专业部门与国外签订的部门间合作协议数量也非常大。中国半官方及民间科技合作交流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发展。科研机构之间、高等学校之间、科技学术组织之间、企业之间、城市之间以及科学家个人之间的交流都很活跃。同时,中国大力加强与欧洲、东盟、东北亚、非洲和亚太经合组织的区域科技合作,积极鼓励外国研发机构在华建立中外合作研发机构或独办研发机构。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已呈现出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规模日益扩大、合作渠道日趋增多、合作方式亦愈益灵活的新局面。
      二、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部署
      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要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为指引,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拓宽渠道,改进合作方式,提升合作层次,加快实现从一般性科技交流向全方位、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的战略转变,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增强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纲要》的实施,从工作思路、工作形式和重点内容等方面切实实现转变,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开创国际科技合作的新局面 。
    1、以政府间合作为主,实施一批重大或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充分利用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等平台,加快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3、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国际科技人员交流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4、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
    5、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
    6、加强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信息等方面的合作研究
    7、大力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中介服务机构
    8、积极开拓对外科技援助的渠道和形式
      三、"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展望
      "十一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要以国际科技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竞争力为核心,树立全球战略意识,凝练合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合作层次,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各项任务,为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国家的总体外交服务。逐步形成"以我为主,双赢互利;为我所用,支撑创新;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统筹集成,突出重点"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态势。
    1、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大工程计划,鼓励并支持我国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的的科学工程,充分利用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工程平台,分享世界最新研究成果。从《规划纲要》事实施需求出发,有针对性地支持、聘请一批高水平的海外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团对来华工作,从事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工作任职。探索建立长效的人员交流机制,变一般性人员交流为有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的人才合作交流。
    2、完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体系,打造我国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教育部211、985工程、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等相结合,依托有优势的大学、研究院所和企业与国外合作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科技合作研发中心和基地;利用国家高新区、海外科技园,建立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园区和示范服务机构。
    3、充分发挥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导作用,拓展合作渠道,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国际科技合作格局。重点支持有助于解决我国科学技术瓶颈难题,实现重点跨越;有助于我国科学家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研发工作,参与国际公约、标准、规则制定,扩大我国国际自由分享权益;有助于实现企业"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国际科技合作。紧密结合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工作,支持"国际传统医药研究与开发计划"、"伽利略"、"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等一批大科学国际合作项目,完善政府间科技合作模式。
    4、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合作协调机制、专家咨询机制、"自上而下"立项管理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国家科技合作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与政策体系。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国际科技合作政策研究和管理队伍。
 
 
尚勇副部长要求“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要实现五个转变

      2006年3月7日,尚勇副部长召开部长办公会讨论“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工作部署。国际合作司靳晓明司长、姚为克副司长、孟曙光副司长、马林英副司长及张健处长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尚勇副部长对“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工作部署作了重要指示。
尚勇副部长要求,“十一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要切实实现五个转变:
      1.从一般性的国际科技合作,向以《规划纲要》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向转变。树立“大国际科技合作”的观念,更加紧密地围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国家各大科技计划的需求,遴选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做到与各科技计划互相协同、融为一体,解决国内计划与国际合作计划“两张皮”问题。利用国际优势科技资源为国内计划实施服务,使国际科技合作成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大国际科技合作”的新格局。
     2. 从重项目合作,向重“项目-人才-基地-信息”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向转变。改变过去重项目合作,形成“项目-人才-基地-信息”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新形式,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建设,搭建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
      3. 从“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向转变。从单纯引进技术和资金,转变为“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建立研发基地,开展委托研究,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包括人力、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促进自主创新,开拓发展空间。支持我国科学家走向国际舞台,参与国际重大科研计划和重大工程合作。
      4.从以专业外事队伍为主,向多主体共同参与、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向转变。要充分把握国际科技合作的主体、层次、内容和方式不断变化的趋势,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拓展工作渠道,搭建合作舞台,创造合作条件,提供合作环境,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国际科技合作格局。特别注重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作用,为企业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做好服务。
      5.从以“自下而上”为主的立项机制,向以《规划纲要》实施需求出发的“自上而下”为主的立项机制的方向转变。完善和发展“十五”期间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各大主体计划间的统筹和协调,围绕《规划纲要》和主体计划、重大专项实施,以需求为导向,凝练合作重点,建立“自上而下”的渠道,根据重点领域、重点国别定向征集项目,主动广泛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重点突破。尚勇副部长在引进国际资源重点、经费重点、及今年经费预算安排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对技术转移、走出去引进来的技术战略作了重要指示。
      对于今年的工作重点,尚勇副部长要求,布置并建设《规划纲要》所需的国际优秀人才库,为《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重点开展围绕重大项目、重大专项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如清洁发展机制(CDM);要加强中医药国际化合作研究计划启动工作,做好国际市场调研;在生物医药方面,要大力引进一批留学人才,积极推进天津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天津)建设工作;在信息技术方面,加快济南国家信息技术国际创业园的建设工作。
 
我国"十一五"期间将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范围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4月30日在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或特殊要求外,都应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徐冠华表示,无论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还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教育部“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都应积极进行国际科技合作。

      徐冠华表示,在拓展合作领域方面,还要扩大地方、部门和行业科技计划的对外开放程度;扩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促进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扩大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促进学术团体、民间科技组织与国外科技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扩大对外交流的网络和渠道;扩大科技人员的对外交流,有效地开展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徐冠华表示,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合作研发,将重点任务纳入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中,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重点扶持中外合作研发机构的建立,包括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一批联合研发基地;扩大技术输出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及产品的出口,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走出去”;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启动并组织实施好由我国主导的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及其活动,鼓励我国科技人员到国际组织任职,提高我国科技的国际地位和影响。

   
    我国建立5个海外科技园 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搭建平台

      据悉,我国已在新加坡、美国马里兰、英国剑桥和曼彻斯特、俄罗斯莫斯科等地建立了5个海外科技园,以便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搭建有效平台。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表示,目前国际科技合作正成为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开拓海外市场的重要途径和先导力量。以联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信息通信企业,以海尔、科龙、TCL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制造企业,通过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联合研发等形式,及时吸收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不断获取新的技术优势和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实践证明,国际科技合作已成为这些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进取的重要法宝。”徐冠华表示,“十一五”期间,将充分发挥现有海外科技园区的桥头堡作用,为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开拓海外市场搭建政策咨询、投融资和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