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电力先行 云南推进以水代火发电工程

  点击数:168  发布时间:2007-05-29 10:18
关键词:电力

近日,在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得知,一台20万千瓦火电发电机组已停机近1个月,这台机组已少发电1.44亿千瓦时,节约原煤达12万多吨。这是云南省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水电代替火电发电、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大工程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云南省提出了“节能减排,电力先行”,并按照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措施,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发供电企业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云南省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实施节能经济调度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30日丰水期间,对全省火力发电机组实行停产让电,采取“以水代火”措施,在保证全年发电指标不减的情况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仅此一项,全省“以水代火”发电,每年可置换火电发电量48亿度,节约原煤29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万吨。

与此同时,云南省成立了云南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云南省发、供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高效清洁的机组发电;实行“开大限小”的政策,优先考虑30万千瓦以上高参数、大容量、低能耗的大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小机组发电;科学制定全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和方案,做好各时期电力供需平衡,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消费电力资源,实行可中断负荷错峰、峰谷、丰枯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不断提高电网负荷率和电能终端使用效率。

据省经委能源处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关停小火电机组,及水厂来水因素,今年全省能耗可减少标煤14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7万吨,对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3.8%、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6%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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