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是电监会的一项重要监管职能。2004年,国务院明确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许可等三项电力业务许可职能交付电监会,具体由各派出机构实施。今年1月,国家电监会颁布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3月1日起该办法开始实施。
东北电监局为了东北地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工作。作为国家电监会的一项重要监管职能,东北监管局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启动前,就广泛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让众多电力施工企业了解和认同了所要开展的工作,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和今后其他电力业务许可工作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在实施工作中,他们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有效保证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面对电监会成立以来的第一项行政许可,张燕敏主任表示,实施电力业务许可是提高电力监管能力、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电力业务许可不仅是一种权力,更重要是义务和责任,必须要依法实施。对电力施工企业实施许可和对持证企业进行监管是电监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进行监管的两项重要工作。她强调,做好电力设施许可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大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确保电力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