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物价局了解到,从10月17日起,安徽省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进行信息发布。
据了解,信息发布范围是指安徽省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主要发布内容:安徽省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口岸价、批发价、零售价。省物价局指定安徽省物价网站(医药价格网)为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唯一信息发布单位,省价格监测中心具体承办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