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用地将鼓励年租制

  点击数:311  发布时间:2005-06-27 11:04
关键词:物流
批地难,买地贵是物流企业的"心病",租地经营如何呢?据刚接到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的厦门市物流办介绍,福建省将积极推行土地年租制,减少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


  《通知》提出,物流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厦门市物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可视为省政府对物流企业用地的一个表态,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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