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点击数:546 发布时间:2005-01-04 09:31
近日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监管体系,建立天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该局已经制定出《天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3月1日起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从今年3月1日起,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开展对各种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角膜塑形镜、心血管内支架、心脏瓣膜、光量子氧照(透)射治疗相关仪器、宫内节育器、微波治疗仪等重点医疗器械的监测,今年6月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将在全市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