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之建材工业经典瞬间

  点击数:551  发布时间:2009-02-18 14:13
关键词:建材
  加速发展的开始

  针对当时建材工业生产工艺落后、技术装备陈旧、企业管理松弛、科技力量散失、生产能力低下等问题,1978年3月,国务院领导在《关于立即着手加速发展建材工业的报告》中做了重要批示,指示“要把建材工业搞上去”。同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加速发展水泥工业的报告》,追加水泥工业基本建设投资。12月,国务院又批转《关于加速发展建材工业的几项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建材工业的领导,关心和大力支持建材工业的发展。

  国民经济的先行

  1979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北京新型建筑材料试验房,并指示:搞建筑不搞建筑材料不行;国家要采取措施支持新型建材工业。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材工业在这一时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

  建材热潮席卷全国

  1985年,国务院转发国家建材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而制定的《建材工业发展纲要》。《纲要》以改革的思维,率先冲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在全国掀起了各行各业办建材的热潮,迅速扭转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主要建材产品长期供不应求的被动局面。

  一系列发展举措实施

  1991年起,建材行业围绕“八五”时期“节能、出口、结构”三大任务,组织实施了建材节能综合工程、水泥工业沿江沿海发展计划等一系列发展措施,为建材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墙体材料步入新时期

  1992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建材局等制定的《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66号文),墙体革新工作从此迈入了加速发展新时期。

  这一时期,建材行业按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步骤,在生产计划、投资体制、价格体制、分配体制、企业制度改革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跨世纪发展战略确定

  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导下,国家建材局于1995年确定了“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跨世纪发展战略。战略提出建材行业要实现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从传统原材料工业向现代化建筑材料与制品工业的两大转变,并制定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和措施。

  首次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建材工业首次与建筑业一起并列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这一时期,建材行业围绕“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努力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制定了水泥工业“上大改小”和“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实施了淘汰小水泥、小玻璃的攻坚战,完成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的艰巨任务;积极支持以池窑拉丝玻纤产业为代表的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发展,从而为新世纪建材工业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迈入新世纪以来,建材行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为目标,以循环经济为发展模式,以服务于建筑业为重点,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集中度、组建大企业集团、推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管理体制实现新转变

  2001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了国家建材局等9个国家局,重组了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建材行业的管理体制实现了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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